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機動車檢驗與維護制度政策解讀
【我為群眾辦實事政務公開在行動】系列訪談
編者按:
為推動黨史學習教育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走深走實,深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《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,牡丹江市政府辦公室策劃推出“我為群眾辦實事政務公開在行動”系列訪談,著力提升信息發布的“含金量”,提高政策舉措的“到達率”,提升回應民意的“精準度”。
一、為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理念,降低機動車排放污染,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,按照《關于建立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與維護制度的通知》要求,交通運輸、生態環境等多部門聯合建立了牡丹江市機動車排放檢測與維護制度。機動車所有人應依法依規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,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駛。機動車檢驗不合格的,由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告知車主應到有資質的維修企業,按照相關技術規范,對車輛進行維修治理,完畢后車主應到原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復檢。
二、為打贏藍天保衛戰,有效降低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,我市全面開展了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及登記編碼工作,此次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編碼的范圍主要有主要挖掘機、起重機、推土機、裝載機、壓路機攤鋪機、平地機、叉車、打樁機、鏟車、牽引車、擺渡車等。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者通過微信小程序自主申報,將23條機械基本信息及相對應的10張照片錄入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平臺,平臺會根據信息自動典定排放標準并生成相應號碼,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需將號碼按照相關規范噴凃于機械醒目位置。
三、按照《關于建立對在用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開展路檢路查、入戶檢查遙感監測執法的通知》要求,執法部門將在我市全區域內不定期開展路檢路查、入戶檢查、遙感監測等聯合執法行動,排放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將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罰,并要求其限期到有資質的維修企業進行維修治理,復檢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,逾期不進行維修仍上路行駛的,將由生態環境、交通運輸等部門將其列入黑名單,超標車輛相關信息將定期在官方網站、公眾媒體公示。